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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秋季开学校园疫情防控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量: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秋季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陕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精神,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当前工作实际,现就加强秋季开学校园疫情防控与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内部分地区也先后出现疫情反弹,加之秋季传染病多发,开学后学生全面返校,学校将满负荷运行,疫情防控和应对“疫后综合征”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单位要进一步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好我校来之不易的“零输入、零感染”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结合疫情防控部门最新防控要求,查漏洞、补短板,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巩固防控成效,保障校园安全。

2.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最大限度复学、最严标准防控”的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抓紧落实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单位工作计划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力做到疫情防控与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两不误”。

二、加强校园管理

1.继续严格实行门禁管理。两校区出入口继续严格实行门禁管理制度,师生以及在校内居住的人员持证件进入。根据目前疫情形势,开放雁塔校区老西门、长安校区北大门,定时开放雁塔校区新西门、家属区小东门,长安校区家属区地下车库西侧出入口,具体开放时间如下:

雁塔校区老西门24小时开放,家属区小东门每日06:00—08:30、11:10—14:40、15:50—19:30及20:45—22:30开放,新西门每日07:30—08:30 、17:30—18:30开放;

长安校区北大门24小时开放,家属区地下车库西侧出入口每日06:00-24:00开放;

学生集中返校期间,每日08:00—22:00开放雁塔校区新西门和长安校区北大门学生返校专用通道。开学后,将根据两校区实际通行流量,适时开放雁塔校区教学区东门和长安校区新东门,供校内车辆通行。

2.加强对校内各类施工人员、快递人员及其他因公进校人员的信息核查、测温、登记和管理,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无特殊情况,开学后校外人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加强教职员工管理

1.各单位要精准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动态信息和健康状况,严格落实好每日“零报告”工作制度。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及本单位疫情防控要求上传下达工作。

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返校时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出示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外籍教师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得返校。返校教职员工要按要求完成每日健康检测和信息上报工作。

3.教职员工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指导意见、技术规范做好日常防护和消毒。

4.校内有关单位和教职员工要加强对外聘人员、家属亲属、租住户等人员的返校信息、健康信息的精准掌握和及时报告,加强对上述人员的疫情防控教育,使其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要求。

四、加强学生管理

1.错峰有序返校。学生按照各培养单位的通知错峰返校,未接到返校通知前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学生返校前应持有当地健康证明或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健康二维码“绿码”。中高风险地区和目前仍在境外的学生、留学生暂不返校,接受政府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期未满的学生暂不返校。学生返校进入校门时应按要求进行查证、测温、扫码、消杀等,无特殊情况,陪送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校。

2.加强返校途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学生返校途中要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和自我防护。如返校途中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辅导员。

3.严格执行返校各项管理制度。学生返校后要严格遵守学校出入管理的相关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和与校外人员的接触,无特殊情况不得接受外来人员探访,不得带校外人员(包括亲属)进入校园、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要做好宿舍卫生清洁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严禁在宿舍内组织聚会聚餐,做到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继续严格落实早、午、晚体温测量上报制度,出现疑似症状(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援助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生动实践,弘扬抗疫精神、强化道德认同,提升文化自信,激发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学生要进行重点帮扶。

5.2020级新生入学报到期间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1.根据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实际,精准分析学情,做好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相结合工作,合理调整教学内容和进度,抓好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线下教学和线上教学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对于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报到、返校的学生,要有针对性的持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保证学生学习进度。春季学期因疫情未开的课程或未进行的考核,要在秋季学期补足补齐。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实际,创新实践形式,妥善安排好校外实践教学。

2.加强各类聚集性教学活动管理。聚集性教学活动要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并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大型室内聚集性教学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3.需要组织学术会议、调研访学、交流考察等活动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进行。举办规模较大的学术会议、调研访学、交流考察等活动的,须提前一星期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备案。

4.各相关学院要按照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夯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控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5.图书馆继续实行预约进馆制度。图书馆每日开放时间为08:00-20:00,固定消杀时间为20:00-22:00。开馆期间进出分流,读者入馆时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入馆后须全程佩带口罩,间隔单向就座。

6.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及时追访和上报。因病离岗、休学的师生,在返岗复课前,应由校医院认定并出具健康证明。隔离留观人员需提供校医院出具的解除隔离鉴定证明。

六、加强后勤服务管理和医疗服务保障

1.校园环境管理。开学前,对两校区校园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包括对楼堂场馆等重点区域及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杀,消除卫生死角。提前对教室、学生宿舍进行通风换气,对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确保开学后学习生活环境的卫生安全。

2.学生餐厅、超市管理。做好餐厅超市等场所规范管理,做好扫码测温、控制人流密度、定时安全巡视等工作,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活服务。加强餐厅卫生管理,对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具及时清洁消毒,及时处理餐余垃圾。严格检查超市商品、经营户原材料,确保食品安全;全力保证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方便食品等物资的足量供应。

3.学生公寓、浴室管理。切实做好学生返校后宿舍、浴室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严格学生宿舍门禁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安排专人负责宿舍、浴室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勤通风、勤打扫,保持清洁卫生和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4.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等公共空间管理。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安排专人每日对公共空间内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进行清洁消毒。值守人员、清洁人员等相关人员工作期间应当佩带口罩,定期清洗、消毒工作服。

5.医疗服务保障。校医院要继续做好全校疫情防控的总体把控和秋季开学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两校区医院分诊和疫情检查;继续做好相关师生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及发热留置等工作;加强对学生集中返校期间的疫情监控和信息报送,确保师生健康,校园平安。

七、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1.严格学校总值班和各部门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职责,严肃值班纪律,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及时处理。  

2.各单位要对标本单位工作职责,根据学生返校工作进程,及时检查、发现、改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开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学校总值班室:85310005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85310001

保卫处报警中心:85310110

党委教师工作部:13227781710(吴老师)

学工部应急值班电话:18161943950(李老师)

研工部应急值班电话:15951952350(艾米老师)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应急值班电话:18629293941(朱老师)

校医院24小时专用门诊电话:85307612


陕西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