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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浏览量: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关于商请推荐中外人文交流专家的通知》(人文中心函201934号)精神,为做好中外人文交流专家库工作,建立一支高层次、多领域、专业化的中外人文交流专家队伍,现就我校中外人文交流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和中外人文交流的实际需求,专家包括研究型、管理型两大类,其中又分别分为国际关系、外交、区域国别、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青年、妇女、档案、智库、语言文字、民族宗教、法律、经贸等人文交流领域。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推荐专家5-10名。各单位可推荐1名专家参加学校评议。学校综合考虑各单位推荐专家的所属类型、所在领域及专业层次,择优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具有服务于中外人文交流事业的意愿。

(二)具有比较丰富的国际交往经验和交流能力。研究型专家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较深的学术造诣,在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管理型专家需了解相关领域政策法规,参与过相关文件起草、项目设计或活动实施等,具有丰富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实践经验,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身体健康,有精力和时间参与中外人文交流相关工作。

四、工作内容

被推荐入库的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将参与以下工作:

(一)中外人文交流理论和规划研究。

(二)中外人文交流调研、相关政策研究和文件起草。

(三)中外人文交流政策宣讲和相关业务培训。

(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项目和活动方案设计,对项目实施、活动开展给予指导。

(五)涉及中外人文交流的研讨、论坛、评估、宣传和成果推广。

(六)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提供工作咨询。

(七)其它需由专家参与的中外人文交流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个人填写《中外人文交流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所在单位于201952318:00前统一报送至校务楼404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waijiaoke@snnu.edu.cn 逾期不报,视为无推荐人选。

联系人:王老师 蔺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589


附件:中外人文交流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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